question-icon 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我和伴侣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不清楚具体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要走一些其他的流程?财产分割这些又该怎么处理?希望了解下完整的离婚手续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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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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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接着,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最后,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大致流程为: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进入审理程序;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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