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手续的办理,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具体手续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在协议里把自愿离婚的想法,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清楚并写明白。然后,双方要一起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申请。过了冷静期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采取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手续流程大致为:首先,需要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认定感情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整个诉讼过程可能会经历一审、二审等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