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发许可证如何办理?


药品批发许可证是企业从事药品批发业务的重要凭证,办理该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办理药品批发许可证的条件。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接下来是申请和审批的流程。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拟经营药品的范围;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批发企业设置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