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我国《药品管理法》有明确规定。 首先,人员方面,需要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这就好比盖房子需要有专业的工程师一样,药品经营企业需要有懂药的专业人员来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使用。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能够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专业的指导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其次,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要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营业场所是企业开展药品销售等业务的地方,要保证环境整洁、通风良好等;设备则包括称量工具、冷藏设备等,不同的药品对储存条件有不同要求,比如一些生物制品需要冷藏保存,就需要有相应的冷藏设备;仓储设施要能够妥善保管药品,避免药品受到损坏、变质等情况。《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也提到要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再者,企业还需要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的职责是建立和执行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他们要制定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并确保这些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同样要求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最后,要遵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来操作,从药品的购进渠道、验收标准,到储存条件、销售记录等,都要进行严格管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