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办食品监督许可怎么办理?


食品监督许可,也就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它是食品经营者合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凭证。对于在门面从事食品经营的商家来说,办理这个证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首先要确保具备一定的条件。场所方面,要保持环境整洁,和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设备设施上,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申请人要登录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或者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会受理申请。 第三步,受理申请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会到经营场所,检查场所布局、设备设施、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步,如果审核和现场核查都通过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条件,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