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欠债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我们有一些债务。我不知道这些债务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是双方一起还,还是谁借的谁还?我很担心债务问题会影响离婚后的生活,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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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夫妻离婚时欠债的处理方式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主要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 首先说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但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又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 再来说夫妻个人债务。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这种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在实际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首先要确定债务的性质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总之,明确债务性质是处理离婚欠债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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