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犯怎样判得最轻?
我家里有人犯了诈骗罪,我们都很担心他。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怎么做才能让他的判决尽可能轻一些,是主动自首,还是积极退赃,或者有其他办法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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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诈骗罪犯如何争取最轻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且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诈骗罪犯来说,有几个关键的情节可以帮助减轻刑罚。第一个是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诈骗罪犯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诈骗行为,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个重要情节是立功。《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诈骗罪犯能够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帮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这也会成为减轻刑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