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已和解后怎么争取不起诉?


在轻伤二级案件中,和解后争取不起诉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但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而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那么,在轻伤二级已和解的情况下,如何争取不起诉呢?第一步,要确保和解协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和解协议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被害人的谅解声明等内容。赔偿要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书,这是争取不起诉的重要依据。 第二步,主动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说明和解情况。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可以向办案民警提交和解协议和谅解书,请求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表明自己的悔罪态度。 第三步,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申请。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详细说明案件和解的情况、自己的悔罪表现以及符合不起诉的理由。比如,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偶犯,并且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都可以作为争取不起诉的理由。 第四步,等待检察院的审查决定。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全部证据、和解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是否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检察院决定起诉,案件就会进入审判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