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辞职后应该如何领取竞业禁止的补偿金?


在了解高管辞职后如何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竞业禁止的概念。竞业禁止,简单来说,就是高管在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到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者自己从事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这是为了保护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 关于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和领取,我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首先,补偿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高管的,支付时间是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并且是按月支付。 那么高管辞职后具体该如何领取这笔补偿金呢? 第一步,确认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性。在辞职后,高管要先查看自己与公司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协议中应该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果协议存在违法或者不合理的地方,可能会影响补偿金的领取。 第二步,遵守竞业禁止义务。高管在离职后必须严格遵守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从事相关的竞争业务。只有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才有权利领取补偿金。 第三步,与公司沟通。一般情况下,公司应该主动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主动支付,高管可以主动与公司联系,提醒公司支付。在沟通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第四步,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或者拖延支付,高管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高管辞职后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