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报警警察才会受理?


报警想要被警察受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满足相应条件。 首先要明确报警的范围。警察主要负责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的案件,以及一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比如发生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或者遇到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这些都属于警察的受理范围。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其次是要正确选择报警方式。常见的报警方式是拨打110报警电话,这是全国统一的报警号码,24小时都有专人接听。也可以到附近的派出所直接报警。在一些特定场所,还设有报警岗亭、报警装置等,也能用来报警。 再者,报警时要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涉及人员等。比如在报警盗窃案件时,要说明被盗的时间是白天还是晚上,具体地点是哪条街道、哪个小区、几栋几单元等,被盗物品有哪些、价值大概多少,嫌疑人的特征,如身高、穿着、口音等。准确的信息能帮助警方快速了解情况,做出判断和部署警力。如果提供的信息模糊不清,可能会影响警方对案件的判断和处理,甚至导致不受理或者延迟受理。 最后,如果警方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就会予以立案受理。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会不予立案,并且会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