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怎么才能拿到?


要拿到工伤赔偿金,首先需要了解整个流程,它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赔偿申请这几个关键步骤。 工伤认定是获取赔偿的第一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就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环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它会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作出评定。 最后是赔偿申请阶段。根据不同的情况,赔偿途径有所不同。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和相关材料的准备。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去做,才能顺利拿到工伤赔偿金,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