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后怎么获得赔偿?


当发生工伤后,要获得赔偿,可按以下步骤操作。首先,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如果有劳动合同,那自然能证明劳动关系;要是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次,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会为赔偿提供重要依据。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索赔。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条例》对各项赔偿标准都有详细规定。总之,受工伤后获得赔偿是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过程,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