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把孩子送人该怎么处理?

我家里经济条件实在不好,实在没能力抚养孩子了,想把孩子送给有能力抚养的人。但我又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也怕自己的行为不合法,想了解下把孩子送人具体该怎么处理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孩子送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把孩子送人这种行为被称为收养送养行为。收养送养并不是随意就能进行的,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履行相应的程序。 首先,送养人应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也就是说,如果您是因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作为生父母是可以成为送养人的。 其次,被送养的孩子也需满足一定条件。该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所以,您想送养的孩子只要是属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情况,就符合被送养的条件。 再者,收养人也应当具备法定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最后,送养孩子必须办理法定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所以,您要把孩子送人,一定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让收养行为合法有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