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政如何办理领养送养手续?

我想办理领养送养手续,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做。我已经了解了一些基本的领养送养条件,现在就是不知道在民政部门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收养手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领养送养手续在民政部门的办理是一个严谨且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领养,也叫收养,是指将他人的子女收为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送养则是孩子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行为。这些行为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收养相关规定来执行。 在办理手续之前,有一些条件需要满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而对于送养人,依据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按照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办理领养送养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这里的收养登记机关一般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第二步,收养人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比如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送养人也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像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等。第三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收养人、送养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第四步,如果经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自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即成立。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要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不能有虚假信息,否则可能会导致收养关系无效,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尊重被收养人的意愿,特别是对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要征得他们的同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