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我在单位上班的时候突然身体不舒服,当时挺担心会不会有严重后果。就想知道如果真在单位突发疾病了,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主要想了解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是只要在单位发病就算,还是有其他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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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突发疾病不一定算工伤。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简单说,就是在工作相关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特定职业病才可能是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就是说,在单位突发疾病,要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这两个条件,并且出现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结果,才可视同工伤。 比如,员工在正常上班时,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突然心脏病发作,当场死亡,或者经过抢救但在48小时内还是去世了,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只是突发普通疾病,像感冒发烧之类的,经过治疗恢复了,或者虽然是严重疾病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出现死亡结果,一般就不算工伤。 另外,如果员工本身有旧疾,在单位工作期间旧疾发作,同样按照上述原则判断是否构成工伤。总之,判断单位突发疾病是否为工伤,关键在于疾病发作的时间、地点以及产生的结果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 相关概念: 工伤:劳动者在参与各类生产劳动过程中所遭遇的外来因素对机体组织造成的突发性意外伤害,包括因职业活动所产生的各类事故引发的人员伤亡,以及由此引发的急性化学物质中毒等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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