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生病后回家能否认定工伤?
我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就直接回家了,之后病情好像还加重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我不太清楚工伤认定的具体标准,也不知道我这种上班生病后回家的情况在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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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生病后回家是否能认定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所患疾病属于职业病,那么回家后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次,如果不属于职业病,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工伤。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可“视同工伤”,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并且是径直送医院抢救等四要件并重,具有同时性、连贯性。例如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或者突发疾病且情况紧急直接送医院或医疗机构当场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等情况符合条件;但如果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通常就不属于这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 总之,不是所有上班生病后回家的情况都能认定为工伤,要严格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想要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携带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等一系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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