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症病例能否鉴定为工伤?
我最近在工作时突然得了急症,现在很担心这个情况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我想知道具体的判定标准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相关的法律依据又是怎样的。
展开


急症病例能否鉴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急症不算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首先,工伤的认定通常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然而,单纯的急症病例通常不属于这些情形。 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况。其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急症,并且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例如,某职工在上班期间突然心脏病发作,在送往医院抢救后48小时内不幸去世,这种情况就可以视同工伤。但如果该职工经过抢救后脱离了生命危险,或者抢救超过了48小时,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因此,对于急症病例能否鉴定为工伤,关键要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最终由社保部门进行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