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纳工作的交接手续要怎么办理?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出纳,最近打算离职。但我不太清楚出纳工作交接手续该怎么办理,担心交接过程中出问题给自己带来麻烦。我想了解办理交接手续的具体步骤、要注意些什么,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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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纳交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出纳工作交接是一个重要的过程,它涉及到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同时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交接的规范进行。以下将详细介绍办理出纳工作交接手续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办理交接手续的法律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有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这就为出纳工作交接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和要求。 接下来,是办理交接手续的具体步骤。第一步是准备工作。即将离职的出纳人员,也就是移交人,要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例如,要把未处理完的报销单据处理好,将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记完整等。 第二步是进行移交点收。这是交接手续的核心环节。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若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此外,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也必须交接清楚。 第三步是专人负责监交。一般企业的出纳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在交接过程中,监交人员要负责监督交接的全过程,确保交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最后,我们说说交接后的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如果在交接后发现原移交人员经办的会计工作有违反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这也提醒了移交人员在交接前要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总之,办理出纳工作交接手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步骤进行,这样才能保障企业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也能避免交接双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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