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当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根据具体情形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处理办法。首先,我们要明确是否应该续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符合上述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而单位拒绝续签,那么单位就涉嫌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次,如果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单位不续签也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第一,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单位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争取和平解决问题。第二,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第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年限、工资待遇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