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要去民政局还是法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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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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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通常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分别介绍其具体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明确子女抚养问题,比如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财产分割问题,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债务处理问题,明确哪些债务由谁承担。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一般为: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然后,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办理离婚手续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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