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退定金中介费能退吗


关于房东不退定金,中介费能否退还的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定金方面。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当你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就成立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是因为你的原因,比如你突然不想租了,导致房屋交易不成功,按照定金罚则,房东有权不退定金。若因房东原因,比如房东毁约不租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中介费方面。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如果中介人促成了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也就是说,如果中介已经促成你和房东达成了房屋租赁或买卖的意向并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中介费是不能退的。但要是中介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你利益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 另外,如果你们在居间合同里对中介费退还问题有特别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约定若房东原因导致交易不成,中介需退还部分或全部中介费,那么就可以依据该约定要求中介退款。 相关概念: 定金罚则: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居间合同: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