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诉讼中的各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最近在考虑离婚,听说离婚诉讼过程中会有各种复杂情况,很担心处理不好。想了解像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债务问题这些情况具体要怎么应对,还有如果遇到对方隐匿财产或者不配合法院传票等状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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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婚后双方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分割时,秉持公平原则,由双方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房子、车子等常见的共同财产,会按照这个原则来分配。若一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所规定的 。 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通常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不适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利益。 债务处理上,要先分清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例如,夫妻共同签字借的钱就是共同债务。 证据收集也很关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事实、家庭暴力证据等)、财产状况证据、对方过错证据等,这些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另外,如果遇到对方不接受传票,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也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若对方隐匿财产,可在起诉前收集好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等,或起诉同时申请法院调查。对于对方造假“债务”,法院一般在一方不认可时,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相关概念: 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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