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是在离婚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正确处理这一纠纷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处理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相关要点。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对于房产来说,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购房资金的来源、房产的登记情况、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子女抚养情况等。例如,如果一方在购房时支付了大部分的首付款,且婚后也承担了主要的还贷责任,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在分割时需要确定剩余贷款的承担问题。一般来说,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时,建议双方保持冷静,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