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我爱人打算协议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我们拿不准主意。我们有一套房子、一些存款,还有一辆车。不知道这些财产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分割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办法,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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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时,财产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的是自愿协商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给过错方。此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夫妻协议离婚时,财产处理应优先尊重双方的意愿,通过协商达成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则可借助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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