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协议离婚。但我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流程和要求不太清楚,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要去哪里办理,整个过程大概需要多久。希望能了解一下详细的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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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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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手续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依法到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需要明确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并且持有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 其次,要准备好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内地居民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除了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外,还需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则需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然后,是具体的办理流程。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二步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总之,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并遵循法定的流程进行。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顺利完成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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