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


在探讨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在异地办理的规定和流程有所不同。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异地办理。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等进行审查,而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便于掌握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例如,一对夫妻双方户籍都在A地,但都在B地工作生活,他们想要协议离婚,就需要回到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为异地办理离婚提供了可能。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夫妻二人都离开户籍所在地C地,在D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其中一方可以在D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异地进行诉讼离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一般来说,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居住证明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居住证明可以是居住证、租房合同、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等,用于证明被告在该地有经常居住地。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之,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主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