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后一个月不去会取消吗?

我和配偶去办理了离婚登记,工作人员说有一个月冷静期,到期得再去一趟。但现在我有点犹豫,要是一个月到期了我不去,这离婚登记是不是就取消了?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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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登记后一个月不去是否取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这里涉及到离婚冷静期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即第一个三十日)内,双方中任意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登记程序就此终止。如果冷静期内双方都没反悔,冷静期届满后,有一个三十日的领证期,要是在这个领证期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也相当于取消了。所以,离婚登记后一个月(冷静期)不去,并不会直接取消,但若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领证期也不去领证,那离婚登记就会按规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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