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还能不能离婚?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一个月冷静期已经过了,但是还没去办理后续手续,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离婚啊?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心里很着急,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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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还是有可能离婚的,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在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样就可以顺利离婚。 然而,如果冷静期届满后超过三十日,双方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所以,在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后续三十日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离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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