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个月冷静期之后真的能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听说现在有一个月的冷静期。我想知道,过了这一个月冷静期,是不是就一定能离成婚呢?会不会还有其他阻碍?很担心到时候离不了,所以想了解清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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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里的一项重要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这三十日就是我们所说的离婚冷静期。 也就是说,在这一个月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么离婚申请就会被撤回,就没办法按照协议离婚的程序离婚。 如果这一个月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但要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即使过了一个月冷静期,也不是一定能离婚,还需要满足后续的程序和条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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