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劳动仲裁流程网上申请该怎么走?


在厦门进行劳动仲裁的网上申请,通常可按以下流程操作: **申请阶段**: 首先,要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劳动争议一般需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其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人员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事争议。 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若是员工申诉,一般要准备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等。还需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明、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表、工作证等。若有委托代理人,需提交相关委托手续。 网上申请时,要进入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官方在线申请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和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受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材料。受理的,会在五日内将申请书和材料送达被申请人;不受理的,会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此阶段要注意及时查看申请状态,按要求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审理阶段**: 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当理由超过30分钟未到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超过30分钟未到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庭审过程中会有调查、质证、辩论等环节,当事人需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裁决阶段**: 开庭前和结束后,仲裁委员会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会出具调解书。未达成调解的,会作出裁决书,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若不服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