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后一个月后到几个月有效?

我和配偶刚办理了离婚登记,听说有个冷静期,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想知道从现在开始到几个月内离婚登记是有效的,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会怎样,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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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登记后的相关效力问题主要涉及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后,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时间,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开始算,最长60天内,如果双方完成了所有手续,离婚登记才会正式生效。如果超过了这个60天的期限,且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不生效。此时,如果双方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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