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涉及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当老人去世涉及医疗事故时,以下是一系列可以采取的处理步骤: 首先,要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病历是医疗事故处理中非常重要的证据,它记录了患者的诊疗过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疗机构对病历进行篡改,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接着,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的关键环节。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能够明确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鉴定结果确定为医疗事故,就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赔偿事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协商赔偿时,要考虑到患者的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多项合理费用。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患者家属可以选择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患者家属要保持冷静,依法依规处理问题,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就诊记录、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