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探亲机票在增值税申报时如何处理?

我公司给员工报销了探亲机票,现在到了增值税申报的时候,我不太清楚这些机票在申报时该怎么处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还是要做进项税转出,又或者有其他的申报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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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票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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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员工探亲机票的增值税申报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的税务规定。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企业的增值税申报,需要依据税法规定准确区分哪些费用可以进行抵扣,哪些不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员工探亲机票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范畴。因为员工探亲是个人的一种福利安排,并非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所以,在增值税申报时,员工探亲机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如果企业已经取得了员工探亲机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认证抵扣了进项税额,那么在发现后应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体的操作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信息,将已抵扣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减除。 总之,企业在处理员工探亲机票的增值税申报时,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不能将其作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申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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