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如何处理?
我和现在的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结果才工作一年,公司就突然说要解除合同,也没说合理理由。我想知道这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处理,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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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这意味着,若劳动者不愿意失去这份工作,希望回到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法律是支持劳动者的这一诉求的,用人单位必须配合,让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 其次,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您在该单位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正常的经济补偿就是两个月半的工资,而因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五个月工资。 此外,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劳动者因此遭受了其他损失,比如因突然失业导致无法及时缴纳房租、贷款等产生的额外费用,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不过,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损失与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要冷静应对,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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