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医疗费是给公司还是本人?
我受了工伤,公司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现在工伤赔偿下来了,里面包含医疗费,我有点搞不清楚这医疗费是应该给公司,还是给我本人。毕竟我也因为工伤受了不少罪,也有自己支付的费用。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这工伤赔偿的医疗费到底该给谁?
展开


在工伤赔偿中,医疗费具体该给公司还是本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赔偿医疗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医疗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的。 接下来分析不同的情形。如果公司已经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且在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公司先行垫付了全部的医疗费。那么当工伤赔偿下来后,包含的医疗费部分通常是应该返还给公司的。因为公司垫付的行为是为了保障职工能够及时得到治疗,而最终的赔偿责任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例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公司为他支付了5万元的医疗费,之后工伤赔偿下来,其中有5万元的医疗费赔偿,那么这5万元就应该还给公司。 如果职工自己支付了部分或者全部的医疗费,那么工伤赔偿中的医疗费就应该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有权获得自己先行支付费用的补偿。比如小张工伤后,自己支付了3万元的医疗费,公司没有垫付,那么工伤赔偿里的3万元医疗费就应给到小张。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公司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司垫付了医疗费,赔偿也还是相当于公司承担了本应承担的责任,不存在返还垫付费用一说。如果职工自行支付了费用,用人单位需要将费用支付给职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