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钱是给个人还是给公司?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经过认定和鉴定后,获得了一笔工伤赔偿款。但公司说这笔钱要先打到公司账户,再转给我。我有点担心公司会截留这笔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工伤赔偿的钱到底是应该给我个人,还是给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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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钱究竟是给个人还是公司,需要根据具体的赔偿项目来确定。 首先,要明白工伤赔偿的构成。工伤赔偿包含多个项目,不同项目的归属有所不同。像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不过最终的受益者是受伤的员工个人。用人单位支付这些费用,是因为员工因工伤在工作和生活上受到了影响,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 而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这些是直接给到工伤职工个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赔偿款项,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在工伤后的生活和医疗需求。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也是基于其对员工工伤应承担的责任。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工伤赔偿的钱是给个人的,公司只是在部分项目上起到中转或者支付的作用,并且有义务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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