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当遇到股权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协商解决是解决股权纠纷的首选方式。协商就是指股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方式程序简单,能及时解决纠纷,还能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依据《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为双方自愿协商解决纠纷提供了法律基础。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由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行业协会等进行调解。虽然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它能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解决问题,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仲裁也是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快捷性等特点。不过,选择仲裁需要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股权纠纷通常属于财产权益纠纷,在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仲裁程序。 当其他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时,诉讼是最终的解决手段。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股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股权纠纷案件的活动。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股权纠纷属于财产关系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