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中家属应该如何处理?


在医患纠纷中,家属需要冷静且理智地处理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家属应在第一时间要求医院提供这些病历资料并进行复印,同时对病历原件进行封存,以防止病历被篡改或丢失。 其次,与医院进行协商。家属可以先尝试与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疑问和诉求。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地陈述事实和问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如果协商不成,家属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此外,家属还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进行公正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家属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 总之,在医患纠纷中,家属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事实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