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没有通知家属罚款该怎么处理?
我被行政机关罚款了,但他们没通知我的家属。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合不合法,要是不合法的话我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找行政机关理论,还是有其他的解决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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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时,通知家属并非是普遍的法定义务,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这里主要强调的是行政拘留要通知家属,对于罚款并未有明确规定要通知家属。 不过,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是可以采取一定措施的。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若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也可以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当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却没有通知家属时,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该罚款决定本身可能依然是有效的。但要是当事人认为该行为存在其他违法之处,影响了自己的权益,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进行维权时,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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