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土地权属争议该如何处理?
我家有块宅基地,和邻居在土地权属上有了争议。不清楚这到底该怎么界定归属,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这个问题。很担心一直拖着会让矛盾越来越大,想了解一下处理这类宅基地土地权属争议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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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有关宅基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争议。通俗来讲,就是大家对某块宅基地到底归谁所有或者谁有使用的权利产生了分歧。 当遇到宅基地土地权属争议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您和邻居之间因为宅基地权属产生了争议,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确定这块宅基地的归属或者使用方式。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就可以申请人民政府来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的争议,可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认定,然后作出处理决定。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意味着如果您或者对方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让法院来进一步判定。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这是为了避免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某一方擅自改变土地的状态,导致争议更加复杂和难以处理。所以,在问题解决之前,双方都要保持土地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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