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住房怎么处理才好?

我和伴侣正在考虑离婚,现在有一套住房,我们都很在意房子的归属和后续处理问题。不清楚在法律上对于离婚时住房该怎么处理才合适,是平分、一方补偿另一方,还是有其他方式,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解决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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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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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住房的处理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 首先要明确住房的产权归属。如果住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该住房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付了全款买了房并拿到房产证,那这套房子就只属于购房一方。 要是住房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住房,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处理方式。可以选择将房屋卖掉,然后平分所得款项;也可以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住房是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若住房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时住房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住房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种因素。在处理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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