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应如何处理?

我和现在的用人单位签了合同,最近听说这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我特别担心,不知道合同无效后该咋办,工资啥的怎么算,工作权益还能不能保障,也不清楚我和单位各自要承担啥责任。所以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具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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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合同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被认定无效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无效劳动合同的定义。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当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关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也就是说,即便合同无效,但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必须支付相应报酬。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因合同无效而逃避支付工资的义务。 此外,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比如以欺诈手段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使得劳动者遭受损失,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劳动者因此受到的损失,像为找这份工作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若劳动者存在过错,比如提供虚假学历证书骗取工作,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劳动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劳动关系的处理也很关键。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关系并不当然终止。如果劳动者愿意继续在该单位工作,且双方能就新的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可重新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工作,或者双方无法就新合同达成一致,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遇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时,都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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