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后期收到发票有差异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做了暂估入账,现在收到了发票,发现和暂估的金额有差异。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也不清楚在税务方面有没有什么影响,希望了解一下正确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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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入账是在企业购买商品等,已经收到货物但发票还没收到时,先对成本等进行估计入账的一种会计处理方式。当后期收到发票且与暂估入账有差异时,会计和税务上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在会计处理上,一般分两种情况。如果暂估入账的业务是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内收到发票,就直接用红字冲销原来的暂估入账分录,然后按照发票的实际金额重新编制正确的分录。例如,之前暂估某批原材料成本为10000元,分录为借:原材料10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10000。收到发票实际金额是11000元,就先用红字冲销原分录,再编制新分录借:原材料11000,贷:应付账款——供应商11000。 要是跨会计期间收到发票,先冲销原暂估分录,再按发票金额入账。同时,要对已经结转的成本等进行调整。比如,上个月暂估成本并已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这个月收到发票金额有差异,就需要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在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如果在汇算清缴前收到发票,按发票金额税前扣除;若汇算清缴后才收到,要按照规定进行追补扣除。所以,企业要及时处理暂估入账和发票差异问题,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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