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中应该怎样应对问题?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对方法。 首先,立案阶段就可能碰到难题。比如材料不齐全会导致无法顺利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为避免立案受阻,您要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必要材料,起诉状中要详细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 财产分割也是常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您要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清晰的了解,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记录、车辆行驶证等。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根据该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抚养权问题也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您要从孩子的生活环境、教育条件等多方面举证,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遇到对方故意拖延时间的情况。比如一方收到传票后拒不出庭,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您不用过于担心对方的拖延策略,积极配合法院的程序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