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的相关内容。 首先,设立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接下来是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申请人需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通常包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等。 第二步,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劳动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劳动行政部门会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劳动行政部门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三步,审核。劳动行政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办公设施设备是否与业务相适应、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等。 第四步,决定。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比如,要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同时,要严格按照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流程办理,及时关注办理进度,如有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此外,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劳务派遣单位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办理劳务派遣手续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流程,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注意各个环节的要求,以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