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名称权纠纷该怎么处理?


法人名称权纠纷指的是法人对其名称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从而引发的各种争议。法人名称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人格权。 当遇到法人名称权纠纷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来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简便、最直接的方式。纠纷双方可以就名称权的使用、侵权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例如,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名称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以化解纠纷。这种处理方式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强调了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 如果协商不成,调解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调解是指由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调解人可以是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也可以是专门的调解机构。调解人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了人民调解的相关程序和效力,为调解解决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仅可以解决问题,还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仲裁也是解决法人名称权纠纷的途径之一。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高效性等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仲裁的程序、仲裁机构的设立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双方在选择仲裁时,需要签订仲裁协议,明确仲裁事项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最后,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诉讼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法人名称权受到侵害,法人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在处理法人名称权纠纷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维护法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