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在婚姻期间欠的债该怎么处理?

我和老公还在婚姻存续期,最近才发现他在外面欠了不少债。我也不清楚这些债是干啥用的,现在就很担心自己会不会也得一起还。想问问法律上对于男方婚姻期间欠的债是怎么规定处理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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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对于男方在婚姻期间所欠债务的处理,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男方所欠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或者女方事后对该债务进行了追认,那么毫无疑问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家庭的医疗支出等,即便只有男方一个人签字,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偿还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相应的份额。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所欠债务数额较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巨额的赌博债务、个人投资失败欠下的债务等,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女方对该债务是知晓且同意的,那么女方还是要承担偿还责任。例如,男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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