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举报该怎么处理?


恶意举报指的是举报人出于故意或恶意的目的,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故意歪曲事实,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浪费公共资源,干扰正常的管理秩序,还可能对被举报人造成名誉损害和其他不良影响。 从民事方面来看,恶意举报可能侵犯被举报人的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恶意举报行为导致被举报人社会评价降低,被举报人可以要求举报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例如,举报人在网络上恶意举报他人存在违法行为,使得他人在朋友圈、工作单位等地方的声誉受损,被举报人就可以依据此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行政方面,如果恶意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比如有人为了报复同事,向公安机关恶意举报同事盗窃,经调查是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那么举报人就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从刑事角度而言,恶意举报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举报人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并向司法机关举报,意图使被举报人受到刑事处罚,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会构成此罪。 当遇到恶意举报时,被举报人首先要保持冷静,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举报内容、相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举报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行政解决;情节严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