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如何处理好?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当发生医疗纠纷后,可按照以下步骤妥善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较为常见且直接的方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解决的好处在于程序简单、处理速度快,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纠纷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比如患者觉得医院的治疗方案有问题导致病情加重,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后续治疗等问题进行协商。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指出,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种方式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还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主管部门会依据职权对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那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患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证明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和判决。 此外,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患者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同时,要理性对待纠纷,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