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应该如何处理?


立功表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立功表现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能够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因此在法律上对于有立功表现的人会给予一定的从宽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区分了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 一般立功是指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对于有一般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可以”意味着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重大立功则是指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的轻重等情况,来决定对有立功表现的人是否从宽处理以及从宽的幅度。例如,如果犯罪分子虽然有立功表现,但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也可能不会对其从轻处罚。总之,立功表现是法律给予犯罪分子的一个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